贫贱时,累心少,宜学道;富贵时,施予易,宜济人。若夫贫贱而存济人之心,富贵而坚学道之志,尤加人一等。
常有小不快事,是好消息。若事事称心,即有大不称心者在后,知此理,可免怨尤。
凡宴会,宾客杂坐,非质疑问难之时,不可讲说诗文,自矜博雅。恐不知者愧而恨之。
读书有不解处,标出以问知者,慎勿轻自改窜,银根之误,遗笑千古。
人言果属有因,深自悔责;返躬无愧,听之而已。古人云:“‘何以止谤’?曰:‘无辩’”,辩愈力,则谤者愈巧。
小人当远之于始,一饮一啄,不可与作缘。非不我恨也。泛然若不相识,其恨浅。若爱其才能,或事势想借,一与亲密,后来必成大仇。
结盟是近日恶道,古人不轻交,故必不负。今订盟若戏,原未深知,转眼路人,又何足怪。
勘一“利”字不破,更讲甚理学。
游大人之门,谄固可耻,傲亦非分,总不如萧然自远。
奴仆小过宜宽。若法应扑责,当即处分,不可愤愤作不了语,恐愚人危惧,致有他端。即应责,亦须委人。自行鞭仆,易致过当,且暴怒时百脉奋张,先已自损,误伤肌腕,犹其小也。
畏友胜生严师,群游不好独坐。
亲故有困窘相求,量情量力,曲加周给,不必云借。借则或不能偿,在人为终身负欠,在己后或责望,反失初心。
公门不可轻入。若世谊素交,益当自远。既属同心,必不疑我不疏傲。或事应面谒,亦不必屏人秘语,恐政有兴革,疑我与谋;又恐与我不合者适值有事,疑为下石。
人生承祖、父之遗,衣食无缺,此大幸也。便可读书守志,不劳经营。若家道素贫,亦有何法?惟勤学立行,为乡里所敬重。自有为之地者,若丧心以求利,人人恶之,是自绝生路矣。
书画古帖,可以寄兴,嘉者自当宝惜。若夫设机心,费重贿,则不必矣。
造作歌谣及戏文小说之类,讥讽时事,此大关阴骘,鬼神所不容。凡有所传闻,当缄口勿言。若惊为新奇,喜谈乐道,不止有伤忠厚,以讹传讹,或且疑为我作矣。
凡诗文成集,且勿梓行,一时所是,师友言之不服,久之自悟,未必不汗流浃背也。俟一二年朝夕改订,复取证于高明,然后授梓。若乘兴流布,遍赠亲知,及乎悔悟,安能尽人而追之耶?若能不刻, 则更高。
与其贪而豪举,不若吝而谨饬。
故人仕宦者,贻书见招,以不赴为正。或久别怀想,抵署盘桓数日,款款道故,不及他事,切勿在外招摇,妄有关说。一贵一贱,交每不终,未必尽贵人之过也。
奸人难处,迂人亦难处。奸人诈而好名,其行事有酷似君子处;迂人执而不化,其决裂有甚于小人时。我先别其为何如人,而处之之道得矣。
古书自《六经》、《通鉴》、《性理》而外,如《左传》、《国策》《离骚》、《庄子》、《史记》、《汉书》,陶、杜、王、孟、高岑诸诗,韩、枊、欧、诸集终身读之不尽,不必别求隐僻。凡书之隐僻,皆非其至者。
责我以过,当以虚心体察,不必论其人何如,局外之言,往往多中。每有高人过举不自觉,而寻常人皆知其非者,此大舜所以察迩言也。即诗文亦然,赞者未必皆当,若指我之失,即浅学所论,亦常有理,不可忽也。
人以诗文质我,批驳过直,往往致嫌。若一概从谀,又非古道。嘉者极力赞扬,谬者指其疵病,瑕瑜不掩,常寓鼓舞之意。至诚待人,必不我怨,嘉者逢人称说,谬者绝口勿言。其人闻之,必自感奋。
作应酬诗文,其害其一。作之既久,流向熟俗一派,遂不可医。况委嘱纷纭,乌能尽应?应者不以为德,不应则谤毁百端,甚且尊贵人临之以势,违则惧祸,从则难堪。不如慎之于始,素无此名,庶几可免。
愚人指仙佛募化,称说灵异,以诳乡俗,或起祠、造经、铸钟、施药。我既不信,远之而已,不必面斥其非,恐愚众党护,有时致辱。
世传作《水浒》者三世哑。近时淫秽之书如《金瓶梅》等,丧心败德,果报当不止此!每怪友辈极赞此书,谓其摹画人情,有似《史记》,果尔,何不直读《史记》,反阅其似耶?至家有幼学者尤不可不慎。
人有求于我,如不能应,当直告以故,切莫含糊,致误乃事。
交财一事最难,虽至亲好友,亦明白。宁可后来相让,不可起初含糊,俗语云“先明后不争”,至言也。
作寄远人书札,与家书同,当于前夕成之,临发匆匆,必多遗漏。
他人僮仆遇我或不恭,如坐不起,骑不下,称谓不如礼,彼与我无主仆之分,不足较也。若自己僮仆,须时时戒饬之。
顺吾意而言者,小人也,争急远之。
有人告我曰:“某谤汝”,此假我以泄其所愤,勿听也。若良友借人言以相惕,意在规正,其词气不同,要视其人何如耳。
远方来历不明,假托为术士、山人辈,往往大奸窜伏其中,勿与交往。即穷人欲投靠为仆婢者,亦不可收。
朋友即甚相得,未有事事如意者,一言一事之不合宜自含忍,少迟则冰消雾释,过而不留。不得遂轻嗤骂,亦不必逢人诉说,恐他友闻之,各自寒心耳。
好说人阴事及闺门丑恶者,必遭奇祸。
凡事只是古本正传,一好奇便处处不妥。
先人著述,必确乎可传者,始付剞劂,不然藏之于家,以存手泽可也。可传者不得惜费,致令湮没。
亲交中有显贵者,对人频言,必遭鄙诮。
我有冤苦事,他人问及,始陈颠末。若胸自不平,逢人絮絮不已,听者虽貌咨嗟,其实未尝入耳,言之何益。
借人书画,不可损污遗失,阅过即还。
借书中有讹字,随以别纸记出,署本条下。
冠履服饰,不必为崖异,长短宽狭适中者可久。
名胜之地,勿轻题咏,一有不当,远近为笑端,如昔人所记“飞阁流丹”之类,可鉴也。
子弟少年时,勿令事事自如。
宴饮招妓,岂以娱客,醉后潦倒,更致参差,总不如雅集为善。
责人无已,而每事自宽,是以圣贤望人而愚不肖自待也,不思而已。
人之性情,各有所偏,如躁急、迟缓、豪华、鄙吝之类。吾知而早避之,可以终身无忤。孔子不假盖于子夏,固是大圣人作为。
高年而无德,极贫而无所顾惜,两种不可与交。
亲友见访,忽有欲言不言之意,此必不得已事欲求我而难于启齿者,我便当虚心先问之。力之所能,不可推诿。
揖让周旋,虽是仪文,正以观人之敬忽。宋儒云:“未有箕踞而心不放肆者”。其在少年,尤当斤斤守礼,不得一味真率。
纵与人相争,只可就事论事,断不可揭其祖父之短,扬其闺门之恶,此祸关杀身,非只有长厚已也。
本富而对人说贫,本秽而对人说清,以人为可欺耶?方唯唯时,其人已匿笑之矣,谁迫之而必为此自欺语?
驰马思坠,挞人思毙,妄费思穷,滥交思累,先事预防之道也。
有聪明而不读书,有权力而不济人利物,辜负上天笃厚之意矣。既过而悔,何及耶?
优娼辈好嗤笑人,而敢为无礼,此自下贱本色,其趋奉不足喜,怠慢不足怒也。
有必不可行之事,不必妄作经营;有必不可劝之人,真理学从五伦做起,大文章自六经分来。
自谦则人愈服,自夸则人必疑我。我恭可以平人之怒气,我贪必至启人之争端,是皆存乎我者也。
幼时见先辈作生辰,多在壮年以后,今童稚而称觞矣。魏环溪曰:“是乃母之难日,宜斋心以报亲”,其说虽是,愚谓亲在宜贺,即如我初生时,亲喜而贺客满堂也。父母既殁以后,是日愈增悲恸,何贺之有。
人于平旦不寐时,能不作一毫妄想,可谓智矣。
嗜欲正浓时,能斩断;怒气正盛时,能按纳;此皆学问得力处。
寄放人家财物,是极无益事。恐万一失落、损坏,彼此作难,苟非义不可辞,断勿轻诺。
早起有无限好,于夏月尤宜。
冷暖无定,骤暖勿弃棉衣;贵贱何常,骤贵无捐故友。
吊宜早,贺宜迟,矫时尚也。其实分有亲疏,交有厚薄,迟早各有所宜,难拘此例。勿以人负我而隳为善之心,当其施德,第自行吾心所不忍耳,未尝责报也。纵遇险徒,止付一笑。
不幸而有儿女之戚,此人生最难忍处。当先镇定此心,令有把握,不然所伤必多。
人有一事不妥,后来必受此事之累,如器有隙者,必漏也。试留心观之,知他人则知自己矣。
觉人之诈而不说破,待其自愧可也。若夫不知愧之人,又何责焉。
登俎豆之堂而肆,入饮博之群而庄者,未之有也,是以君子慎所入。
正人之言,明知其为我也,感而未必悦;邪人之言,知其佞我也,笑而未必怒。于其知从善之难。
仇人背后之诽论,皆是供我箴规。盖寻常亲友,当面言既不尽,背后亦多包荒。惟与我有嫌者,揭我之过,不遗余力,我乃得知一向所行之非,反躬自责,则仇者皆恩矣。
凡事要安详妥帖,俗所云:“消停作好事也”。若急遽苟且,但求早毕,以致物或不坚,事或不妥,从新再作,用力必多。是求省反费,求急反迟矣。理之所非,即法之所禁,法所不逮,阴祸随之。故圣贤之经,帝王之律,鬼神之报,应相为表里。
面有点污,人人匿笑,而己不知,有告之者,无不忙忙拭去。若曰:“点污在我,何与若事?”必无此人情。至告以过者,何独不然。
要自考品行高下,但看所亲者何如人;要预知子孙盛衰,但思所行者何等事。
《感应篇》、《功过格》等书,常在案头,借以警惕,亦学者心之一端。若全无实行而翻刻流布,自欺欺人,何益之有。
好为诳语者,不止所言不信,人并其事事皆疑之。
闺阁之中,一有所溺,即是非颠倒,家无宁晷矣。
吕新吾先生《呻吟语》,不可不看。
人皆狎我,必我无骨;人皆畏我,必我无养。
服金石酪烈之药,必致殒命,即坐功练气,往往致痰损目,人能清欲寡心,无暴怒,无过思,自然血平气和,却疾多寿,何为自速其死哉。
志不同者不必强合,凡勉强之事,必不能久。
轻诺者必寡信,与其不信,不如不诺。
见人耳语,不可窃听。恐所言之事,其人避我;又恐正值议我短长,闻之未免动意,皆所当戒。
有一艺,便有一艺累,如书画图章,初有人求甚喜;求者益多,渐生厌苦,故曰:“道高日尊,技高日劳”。惟学书是正事,其余作无益害有益,皆所当戒,而画为甚。
有怨于人,小者含忍之,果义不可忍,圣人自有以直报怨之道。若夫挑讼匿讦,虽公变私,鬼神瞷之,必有阴谴。
将欲论人短长,先顾自己何苦。
先辈云:“作诗有妨举业”。吾见作举业人,闭户不关一事者常少,事事皆作,而独归咎于诗,所以少年多不服。只是以举业为正事,而余力及诗,诗不工,反是举业有妨作诗矣。自忖不能却去举业者,诗且不作亦可。
见人作不义事,须劝止之。知而不劝,使友过遂成,亦我之咎也。
赴酌勿太迟,众宾皆至而独候我,则厌者不独主人。
足恭者必中薄,面谀者必背非。
凡轻薄少年,衣饰华美,语言诡谲者,不可收为僮仆。
勾栏、北里之游,不但有关行止,此辈不洁者,十人而九。一染其毒,往往毁伤面目,或至丧生,即幸而无事,永绝生育。人人憎嫌,不与同坐共食,可不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