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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人过失,如闻父母之名,耳可得闻,口不可得言也。

时间:2024-12-04 07:40:23 点击:

  核心提示:【名句·出处】 闻人过失,如闻父母之名,耳可得闻,口不可得言也。(范晔《后汉书·马援列传》)【原文·语境】初,兄子严、敦并喜讥议,而通轻侠客。援前在交址,还书诫之曰:“吾欲汝曹闻人过失,如闻父母之名,...


【名句·出处】
    闻人过失,如闻父母之名,耳可得闻,口不可得言也。(范晔《后汉书·马援列传》)

【原文·语境】
    初,兄子严、敦并喜讥议,而通轻侠客。援前在交址,还书诫之曰:“吾欲汝曹闻人过失,如闻父母之名,耳可得闻,口不可得言也。好论议人长短,妄是非正法,此吾所大恶也,宁死不愿闻子孙有此行也。汝曹知吾恶之甚矣,所以复言者,施衿结缡,申父母之戒,欲使汝曹不忘之耳。龙伯高敦厚周慎,口无择言,谦约节俭,廉公有威,吾爱之重之,愿汝曹效之。杜季良豪侠好义,忧人之忧,乐人之乐,清浊无所失,父丧致客,数郡毕至,吾爱之重之,不愿汝曹效也。效伯高不得,犹为谨敕之士,所谓刻鹄不成尚类鹜者也。效季良不得,陷为天下轻薄子,所谓画虎不成反类狗者也。讫今季良尚未可知,郡将下车辄切齿,州郡以为言,吾常为寒心,是以不愿子孙效也。”
                ——《后汉书·马援列传》节选
【释义·点评】
    意思是:听到人因疏忽而犯的错误,就像听到父母的名讳一样,耳朵可以听,嘴上是不可以说的。
    我国的传统观念,儿女不可直呼父母之名,以示敬重。所以,这里马援就以此为喻告诫侄子们,对别人犯的过失就像听到父母的名字一样,听听可以,不可乱加议论。

杨新华 释评

编辑:杨新华 来源:编辑释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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