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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让伪劣商品曝光

时间:2011-11-23 15:43:47 点击:

  核心提示:2月中旬,首都一些新闻单位联合开始了“中国质量万里行”的报道。本地电视台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也推出了类似的栏目,并举办了商品质量电视公开投诉活动。新闻媒介的“扬优儆劣”,受到了消费者的广泛赞誉...

 

 

    2月中旬,首都一些新闻单位联合开始了“中国质量万里行”的报道。本地电视台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也推出了类似的栏目,并举办了商品质量电视公开投诉活动。新闻媒介的“扬优儆劣”,受到了消费者的广泛赞誉。

    人离不开衣、食、住、行,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不买东西。可一个时期以来,一些伪劣商品混珠于市场,把消费者闹得提心吊胆。撇开“大件”,和伪劣药品、不合格热水器使人致命不说,就说皮鞋没穿几天就开胶,你急不急?衣服刚上身,腋下开线了,你气不气?洗衣粉光起泡不退污,闹心不闹心?这类事多了,也不光出现在个体小摊上。在本地电视台播出的质量检查组检查鞋市场的新闻中,我们看到,国营商场里也有劣质货。有的鞋没商标、没厂家名称,有的手一掰,便“呲牙咧嘴”。电视台报道时,“犹抱琵琶半遮面”,没透露商场的名称,是为了尊重商场经理的意见,给他们一次改过的机会。但这些商场究竟打算怎么处理这类鞋?是退回生产厂家?还是先让它们“水缸里面把身藏”,等过了风头再说呢?这是个问题,不好妄断。而在商品质量电视公开投诉现场看到的一幕,倒真使我忧心忡忡起来。某商场负责人先是对好几个投诉者反映该商场的质量问题,无动于衷,事后又轻松地说了句:“都是些小事。”看来,是那些投诉者大惊小怪,要是挨了坑别言语,就对这位负责人的心思了。

    由此我觉得,指望新闻媒介让伪劣商品曝曝光,伪劣商品便会绝迹,实在是童心未泯的想法。曝光的目的,是让产销双方增强质量意识,从而把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变成自觉行动。也唯其如此,才是杜绝伪劣的根本。电视台不妨把有关质量的栏目,坚持办下去。至于那些对新闻批评置若罔闻,仍然我行我素的伪劣商品产销者,有关部门还得动点真格的,罚他个叫苦不迭、悔不当初才行。只有这些人自己感到成了“过街老鼠”之日,或许才可说是消费者放心无忧之时。

杨新华

 

作于1992年3月

编辑:披月望云 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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