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处】
楚子使申舟聘于齐,曰:“无假道于宋。”亦使公子冯聘于晋,不假道于郑。申舟以孟诸之役恶宋,曰:“郑昭、宋聋,晋使不害,我则必死。”王曰:“杀女,我伐之。”见犀而行。及宋,宋人止之。华元曰:“过我而不假道,鄙我也。鄙我,亡也。杀其使者,必伐我;伐我,亦亡也。亡,一也。”乃杀之。楚子闻之,投袂而起,屦及于窒息,剑及于寝门之外,车及于蒲胥之市。秋九月,楚子围宋。
——《左传·宣公十四年》节选
夏五月,楚师将去宋,申犀稽首于王之马前曰:“毋畏知死 而不敢废王命,王弃言焉!”王不能答。申叔时仆,曰:“筑室,反耕者,宋必听命。”从之。宋人惧,使华元夜入楚师,登子反之床,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虽然,城下之盟,有以国毙,不能从也。去我三十里,唯命是听。’”子反惧,与之盟而告王。退三十里,宋及楚平。华元为质。盟曰:“我无尔诈,尔无我虞。”
——《左传·宣公十五年》节选
【译文·故事】
楚庄王派申舟出使齐国,说:“不要向宋国借路。”同时,又派公子冯出使晋国,也不让公子冯向郑国借路。申舟因为在孟诸打猎时得罪了宋国,就对楚庄王说:“郑国是明白的,宋国是糊涂的;去晋国的使者不会受害,而我却定会被杀。”楚王说:“要是杀了你,我就攻打宋国。”申舟把儿子申犀托付给楚王后就出发了。
申舟到了宋国,宋国就把他扣留了。宋国执政大臣华元说:“经过我国而不向我们借路,这是把我们的国土当成了楚国的边邑。把我国当成楚国的边邑,就是亡国。杀了楚国的使臣,楚国一定会攻打我们。攻打我们也是亡国,反正都是一样亡国。”于是便杀了申舟。楚庄王听到申舟被杀的消息,一甩袖子就站起身来往外跑,随从人员追到寝宫甬道上才追上他让他穿上鞋子,追到寝宫门外才让他佩上剑,追到蒲胥街市才让他坐上车子。这年秋天九月,楚庄王派兵包围了宋国。
(次年)夏天五月,楚军决定离开宋国回国,申犀在庄王马前叩头说:“我父亲明知是死,也不敢违抗您的命令。现在,大王却不管从前所说的话了!”庄王无法回答。这时,大夫申叔时为庄王驾车,献计道:“让士兵盖房舍、种田(装作要长期驻扎)。宋国就会遵从我们的意志。” 庄王采纳了申叔时的计策。宋国人害怕了, 让华元深夜潜入到楚军之中,登上主帅子反的卧榻,把他叫起来说:“我们君王让我把宋国的困苦告诉您,就说:‘我们国家(粮草不继),互相交换死去的孩子当饭吃,用拆散的尸骨当柴烧。虽然如此,但你们想用大兵压境逼迫我们订立城下之盟,那么我们宁肯国破身死,也不会接受。如果能退兵三十里,那么您怎么吩咐,我们就怎么办!”子反听了这番话也怕了,和华元私下订立了盟约,然后禀告庄王。楚军退兵三十里,宋国同楚国恢复了和平。华元到楚国作了人质。盟约上写着:“我不欺骗你,你也不必防备我!”
【释义·点评】
楚子使申舟聘于齐:楚子,楚庄王;申舟,楚国大大,名无畏,字子舟,申是他的食邑;聘,派使节访问。
申舟以孟诸之役恶宋:孟诸,宋国沼泽名;孟诸之役,指二十多年前申舟得罪宋昭公的事;恶,得罪。
郑昭、宋聋:昭,明事理;聋,不明事理,糊涂。
杀女:女,同“汝”。
见犀而行:见,引见,这里指托付;犀,申犀,申舟的儿子。
宋人止之:止,扣留。
鄙我:把我们的国土当边邑。
投袂而起:投,甩;袂,袖子。
屦及于窒息:窒息,从堂到宫门的甬道。
析骸以爨:析,分开;骸,骨头;爨,烧火做饭。
尔无我虞:虞,防备。
春秋时期,楚庄王谋求中原霸主地位,所以根本不把小国放在眼里,派申舟出使齐国,却故意叮嘱说“不要向宋国借路”,派公子冯出使晋国,也不让向郑国借路。这显然是以强欺弱,蛮横无理的。我们知道,宋国人的做事往往是出人意表的,从宋襄公的“不擒二毛”、“不鼓不成列”,到宋郑交战中,宋人狂狡营救自己的敌人出井进而被俘,他们一直在彰显着独特的个性。这一次仍然是如此。申舟显然很明白郑国人和宋国人的不同,因此他说:郑国人是明白的,宋国人是糊涂的,(何况自己曾得罪过宋国呢?)公子冯不向郑国借路不会有问题,而自己不向宋国借路就会被杀。事情的发展果然如他所料想的那样。宋国人的糊涂,主要糊涂在明明是小国却不把自己当小国,逞一时之勇,结果招来祸患。在这则故事里,我们应该注意《左传》作者高明的写作技巧,他在写楚庄王听到申舟被杀时,是通过楚庄王一连串的动作,来写他作为一个大国之君,在听到被一个小国公然“欺负”时的恼怒的:“楚子闻之,投袂而起,屦及于窒息,剑及于寝门之外,车及于蒲胥之市。 ”
由这个故事产生了两个成语,即“郑昭宋聋”和“尔虞我诈”。
郑昭宋聋,本义是郑国明白、宋国糊涂,后用来比喻情况不同。康有为《上清帝第五书》:“郑昭宋聋,一以免患,一以召祸。况各国竞骛于聪明,而我岸然自安其愚暗,将以求免,不亦难乎?”
尔虞我诈,是由“我无尔诈,尔无我虞”而来,原意是:我不欺骗你,你也用不着防备我。表示互不欺骗,互不防备。而“尔虞我诈”意思正好相反,表示彼此互相欺骗。从宋楚盟约的措辞听起来的确很美——“我无尔诈,尔无我虞”,但其本质却恰恰相反,是“尔虞我诈”。任光春《戊戌喋血记》第十七章:“国内,南方各会党首领之间,也是互相猜忌,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令人烦恼。”
(杨新华 译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