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处】
楚人献鼋于郑灵公。公子宋与子家将见。子公之食指动,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及入,宰夫将解鼋,相视而笑。公问之,子家以告。及食大夫鼋,召子公而弗与也。子公怒,染指于鼎,尝之而出。公怒,欲杀子公。子公与子家谋先。子家曰:“畜老,犹惮杀之,而况君乎?”反谮子家,子家惧而从之。夏,弑灵公。
——《左传·宣公四年》节选
【译文·故事】
楚国人献给郑灵公一只大甲鱼。公子宋和子家将见郑灵公。路上,公子宋的食指忽然自己动了起来,就把它给子家看,说:“以往我遇到这种情况,一定可以尝到美味。”等到进去以后,看到厨师正准备切剖甲鱼,两人便会心地相视而笑。郑灵公问他们笑什么,子家就把刚才的情况告诉了郑灵公。等到郑灵公把甲鱼赐给大夫们吃的时候,虽把公子宋召来但偏不给他吃。公子宋很恼怒,便用手指头伸进鼎里蘸了一下,唆着指头尝了味道后才出去。郑灵公很愤怒,要杀死公子宋。公子宋和子家商量准备先下手。子家说:“畜牲老了,要杀掉它尚且害怕,何况是一国之君呢?”公子宋便反咬一口(诬陷子家),子家害怕了就听从了公子宋的提议。这年夏天,杀死了郑灵公。
【释义·点评】
公子家:即公子归生,字子家,春秋时郑国公子。
公子宋:郑国公子,字子公。
异味:珍奇的美味。
染指:用手指蘸一下。
谋先:策划在先。
反谮子家:谮,说人的坏话,诬陷,中伤。
这是一则很有趣的故事,郑灵公君臣一个比一个有个性。子公先是向子家表明自己食指大动的时候,往往就能吃到美味。到得宫里看到厨子正在宰大甲鱼,二人便会心笑了,以为这“食指大动必有美味”还真灵验。没想到郑灵公问明原委后,不知道是想开子公的玩笑还是有意羞辱他,偏就不给他一个人吃。这子公也不是吃素的,你不是不给我吃吗?我偏要尝尝什么味!于是便把手指头伸进汤里蘸了一下,唆唆手指头也算是尝到美味了。可以想见,这一行动必然激怒郑灵公,本来我是想让你小子难堪的,结果你倒给我来这一手,弄得“一指头坏了一鼎汤”——谁知道你的爪子洗没洗呢?杀他的心都有了。结果这子公来了个先下手为强,反倒让郑灵公丢了性命。你说说,为了一鼎甲鱼汤,最后竟闹出了这么大的乱子!
后来人们便用“食指大动”来表示有美味可吃的预兆,有时也用来形容看到有好吃东西而贪婪的样子。
“染指”一词则有了更为丰富的内涵。大体分为三种情况:一是用来泛指品尝某种食品。如唐代白居易《答皇甫十郎中秋深酒熟见忆》诗:“未暇倾巾漉,还应染指尝。”清代金人瑞《道树遣人送酱醋各一器》诗:“馋子背人先染指,老妻报我只攒眉。”二是比喻分取利益,多指分取非分利益。如明代陶宗仪《辍耕录·论秦蜀》:“夫鼎足之说,始于蒯通。然通之说韩信以此,犹有汉之一足。当三国时而为是说,则献帝无复染指之望矣。”清代无名氏《亡国恨·协约》:“这三韩一块土,俄人久欲染指。”孙中山《党员须宣传革命主义》:“广西一切幸福权利,祇陆荣廷一人享之,一家享之,一派享之,广西同胞不能丝毫染指。”三是用来比喻参与做某种事情。如宋代苏轼《次韵水宫》:“高人岂学画,用笔乃其天……丹青偶为戏,染指初尝鼋。”明代薛冈《天爵堂笔馀》:“七言律法度贵严,纪律贵整,音调贵响,不易染指。”清代钱谦益《<梅村先生诗集>序》:“余老归空门,不复染指声律。”朱自清《<背影>序》:“至于戏剧,我更是始终不敢染指。我所写的大抵还是散文多。”
(杨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