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处】
梁鸿字伯鸾,扶风平陵人也。……后受业太学,家贫而尚节介,博览无不通,而不为章句。学毕,乃牧豕于上林宛中。曾误遗火,延及它舍。鸿乃寻访烧者,问所去失,悉以豕偿之。其主犹以为少。鸿曰:“无它财,愿以身居作。”主人许之。因为执勤,不懈朝夕。邻家耆老见鸿非恒人,乃共责让主人,而称鸿长者。于是始敬异焉,悉还其豕。鸿不受而去,归乡里。
势家慕其高节,多欲女之,鸿并绝不娶。同县孟氏有女,状肥丑而黑,力举石臼,择对不嫁,至年三十。父母问其故,女曰:“欲得贤如梁伯鸾者。”鸿闻而娉之。女求作布衣、麻屦,织作筐缉绩之具。及嫁,始以装饰入门,七日而鸿不答。妻乃跪床下请曰:“窃闻夫子高义,简斥数妇,妾亦偃蹇数夫矣。今而见择,敢不请罪。”鸿曰:“吾欲裘褐之人,可与俱隐深山者尔。今乃衣绮缟,傅粉墨,岂鸿所愿哉?”妻曰:“以观夫子之志耳。妾自有隐居之服。”乃更为椎髻,着布衣,操作而前。鸿大喜曰:“此真梁鸿妻也。能奉我矣!”字之曰德曜,名孟光。
居有顷,……乃共入霸陵山中,以耕织为业,咏诗书,弹琴以自娱。……有顷,又去适吴。……遂至吴,依大家皋伯通,居庑下,为人赁舂。每归,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伯通察而异之,曰:“彼佣能使其妻敬之如此,非凡人也。”乃方舍之于家。
——范晔《后汉书·梁鸿传》节选
相关典籍:
《列女传》曰:梁鸿妻孟光,荆钗布裙。
——《太平御览·卷七百十八·服用部》节选
【译文·故事】
梁鸿字伯鸾,是扶风平陵人。……后在太学学习,家里贫穷但崇尚耿直特异的节操,博览群书没有不通晓的,但不在分析章节和句读上下工夫。学业完成,于是就在上林宛中放猪。曾经不小心丢下火种,火蔓延到了别人的房舍。梁鸿就寻找访求被烧的人家,问火烧后的损失,把所有的猪都用来赔偿了,被烧的主家还嫌少。梁鸿说:“没有其它财物了,情愿自已留下来做事。”主人答应了。于是从事劳作,起早贪晚从不懈怠。邻家上年纪的老人见梁鸿不是一般人,于是就一起谴责那个主人,并称赞梁鸿是厚道人。(主人)这才在这件事上开始敬佩梁鸿了,要全数归还梁鸿的猪。梁鸿没有接受便离开了,回到了乡里。
一些有钱有势的人家仰慕他高尚的节操,不少人想把女儿嫁给他,梁鸿一概谢绝不娶。同县姓孟的人家有个女儿,体态肥胖,长相既黑且丑,力气很大能举起石臼,对夫婿挑来挑去一直没嫁,到了三十岁。父母问她原因,女子说:“想嫁给贤德像梁伯鸾那样的人。”梁鸿听说以后,就向她行了“问名”礼。孟女向父母要求制作粗布衣服和麻鞋,针线筐和纺织工具。等到出嫁,起初梳妆打扮了一番才进门,七天梁鸿没有答理她。妻子于是就跪在床下请罪说:“私下听说夫子的贤名,疏远了好几个女子,妾也回绝了好几个男子。如今被(您)挑剔,怎敢不向您请罪呢。”梁鸿说:“我要娶穿粗衣陋服,可以和我一起隐居在深山中的人。现在你穿着绸缎,搽着脂粉,难道这是梁鸿所希望的吗?”妻子说:“这是用来验证一下夫子志趣的。妾自然有隐居的衣服。”于是将头发改梳成椎髻,穿上粗布衣服,做着女人的活计来到梁鸿面前。梁鸿十分高兴,说:“这才是梁鸿妻子的样子。能侍奉我了。”给妻子取字为“德曜”,名为“孟光”。
过了一段时间,……就一起进入霸陵山中,以耕种纺织为职业,靠诵读诗书和弹琴来自我娱乐。……不久,又离开到了吴地,投奔大户人家皋伯通,住在庑下的厢房里,靠为人舂米过活。梁鸿每次回来,妻子都为他备好食物,不敢在梁鸿面前抬头看,而是将食案举到齐眉之处(让梁鸿接过)。伯通发现后很是诧异,心想:“他做佣工却能使妻子如此敬重,不是一般人啊。”于是才将梁鸿夫妻安排在家里居住。
【释义·点评】
居作:做佣工。
执勤:从事劳作。
耆老:六十曰耆,七十曰老。这里指老年人。
恒人:常人,一般的人。
偃蹇:骄傲,傲慢。
石臼:舂米谷等物用的石制器具。
择对:指择婿。
娉:古代正式决定结婚之前,详细询问女方名字和出生年月等个人信息,以便请术士验算八字,预卜婚姻吉凶。也称“问名”,古代婚礼“六礼”之一。
裘褐:粗陋的衣服。
中国古代是个男尊女卑的社会,妇女没有社会地位。梁鸿是个好青年,思想品德高尚,为人忠厚,所以不少有钱有势的人家憋着要把女儿嫁给他,他都没答应。倒是丑女孟光仰慕他的人格,说要嫁给品德像他那样的人,他于是就动了心,马上与孟光“闪婚”。就不以貌取人这一点来说,梁鸿确实做得不错。但要说梁鸿具有男女平等意识,让妇女也“顶起半边天”,就未免高抬他了。燕尔新婚,妻子穿得光鲜了一些,本是人之常情,结果这位老兄七天没答理她。这不就是所谓的“冷暴力”吗?等孟光换成一幅“穷打扮”后,梁鸿高兴了,结果说了一句“能奉我矣”——你看看,还是我尊你卑。就拿“举案齐眉”来说吧,这也只能说孟光很尊敬梁鸿,甚至有些怕他,“不敢于鸿前仰视”;至于梁鸿对孟光这么做是个什么态度,史书上并没有交待。
但国人是善良的,凡事都往好处想,希望故事能如人所愿,所以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举案齐眉”的意思由表示夫妻间女方敬重男方的举动,变成了夫妻“互相”尊敬的成语了。人们在诗词或文章中也大多是这么用的:宋·张孝祥《虞美人·赠卢坚叔》词:“卢敖夫妇骖鸾侣,相敬如宾主。森然兰玉满尊前,举案齐眉乐事看年年。”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十回:“次日,蘧公孙上厅谢亲,设席饮酒。席终,归到新房里,重新摆酒,夫妻举案齐眉。”
《太平御览》转引《烈女传》说:“梁鸿妻孟光,荆钗布裙。”这“荆钗布裙”的意思,就是荆枝为钗,粗布为裙,是说孟光在穿戴上非常寒素,后成为形容妇女装束朴素的成语。在诗词文章中多有运用。如:《初学记》卷十引南朝·宋·虞通之《为江敩让尚公主表》:“如臣素流,家贫业寡,年近将冠,皆已有室,荆钗布裙,足得成礼。”唐·李商隐《重祭外舅司徒公文》:“紵衣缟带,雅况或比于侨吴;荆钗布裙,高义每符于梁孟 。”元·萨都剌 《织女图》诗:“又不闻田家归,日埽春蚕宵织布,催租县吏夜打门,荆钗布裙夫短袴。”清·沈复《浮生六记·坎坷记愁》:“锦衣玉食者未必能安于荆钗布裙也。” 旧时谦称自己的妻子为荆妻、荆人、荆室、荆妇、拙荆、山荆、贱荆等,都是源自这一典故。
(杨新华 译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