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争桑”典故的由来及运用。...
【原文·出处】
九年,公子光伐楚,拔居巢、钟离。初,楚边邑卑梁氏之处女与吴边邑之女争桑,二女家怒相灭,两国边邑长闻之,怒而相攻,灭吴之边邑。吴王怒,故遂伐楚,取两都而去。
——司马迁《史记·吴太伯世家》节选
【译文·故事】
(吴王僚)九年,公子光讨伐楚国,拿下了居巢、钟离二城。当初,楚国边城卑梁氏有少女与吴国边城的女子因桑树所有权发生了争执,两个女子的家族愤怒地互相攻杀,两国边邑的官长听说后,一怒之下也相互进攻,楚国灭掉了吴国的边邑。吴王大怒,因此于是讨伐楚国,攻取了这两座城才离开。
【释义·点评】
公元前518年,吴国公子光讨伐楚国,攻占了楚国的居巢、钟离二城。战争的起因是楚国和吴国边城的两个少女,为桑树的所有权发生了纠纷,结果两少女的家族开始争斗,接着边城的长官也卷了进来,楚国这边占了上风,灭掉了吴国的边城。这样一来,便引起了吴王的愤怒,于是决定伐楚,攻取了楚国的居巢、钟离二城。这就是因二女争桑引起的一场战争。
后来“争桑”便成为边境不宁或泛指相争、不礼让的典故。运用举例——《周书·杜杲传》:“陈国息争桑之心,本朝弘灌瓜之义。张旃拭玉,修好如初。”唐·刘禹锡《酬郑州权舍人见寄十二韵》:“风能行偃草,境静不争桑。”黄人《<清文汇>序》:“道咸两朝,争桑弄兵,四寓多故,男儿作健,志士苦心。”宋·陆游《书喜》诗之二:“俗美农夫知让畔,化行蚕妇不争桑。”
(杨新华 译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