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处】
阖闾)请干将铸作名剑二枚。干将者,吴人也,与欧冶子同师,俱能为剑。越前来献三枚,阖闾得而宝之,以故使剑匠作为二枚:一曰干将,二曰莫耶。莫耶,干将之妻也。
干将作剑,采五山之铁精,六合之金英。候天伺地,阴阳同光,百神临观,天气下降,而金铁之精不销沦流,于是干将不知其由。莫耶曰:“子以善为剑闻于王,使子作剑,三月不成,其有意乎?”干将曰:“吾不知其理也。”莫耶曰:“夫神物之化,须人而成,今夫子作剑,得无得其人而后成乎?”干将曰:“昔吾师作冶,金铁之类不销,夫妻俱入冶炉中,然后成物。至今后世,即山作冶,麻绖葌服,然后敢铸金于山。今吾作剑不变化者,其若斯耶?”莫耶曰:“师知烁身以成物,吾何难哉!”于是干将妻乃断发剪爪,投于炉中,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装炭,金铁乃濡,遂以成剑。阳曰干将,阴曰莫耶;阳作龟文,阴作漫理。
干将匿其阳,出其阴而献之。阖闾甚重。既得宝剑,适会鲁使季孙聘于吴,阖闾使掌剑大夫以莫耶献之。季孙拔剑观之,锷中缺者大如黍米。叹曰:“美哉,剑也!虽上国之师,何能加之!夫剑之成也,吴霸;有缺,则亡矣。我虽好之,其可受乎?”不受而去。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节选
相关典籍: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仇。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瞋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坠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辨。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搜神记》节选
【译文·故事】
(阖闾)请干将铸造名剑两把。干将是吴国人,和欧冶子出自同一师傅门下,他们都善于做剑。 越国来进献过三把宝剑,阖闯得到后觉得它们很珍贵,所以他就又派铸剑的工匠干将再造两把,一把叫作干将,一把叫作莫耶。莫耶,是干将的妻子。
干将铸剑,采集了五座山上铁中的精华以及天下金属中的精材,等待天时地利,日月同照之时,群神都光临观看,天上的元气也下降凝聚,而这金钢的精粹仍不销解成液体流动。这时候干将不知道其中的原因了。莫耶说:“您因为善于铸剑而名声传到了吴王那里,所以吴王让您铸剑。现在过去了三个月也没铸成,难道您是有意的吗?”干将说:“我不明白其中的道理啊。”莫耶说:“神奇的东西发生变化,必须有人的参与才能成功。现在您铸剑,是否也要得到人的帮助才能成功呢?”干将说:“从前我师傅冶炼的时候,金钢这样的东西不熔化,夫妻俩就一起跳进冶炼炉中,然后才炼成宝物。直到今天,人们进入山中冶炼,系着麻制的丧带,穿着茅草衣服,然后才敢在山中铸造金属器物。现在我铸剑那金属不熔化的原因,难道就象这种情况吗?”莫耶说:“先师知道熔化身体来铸成宝物,我又有什么畏难的呢?”于是干将的妻子就剪断了头发、剪光了指甲而投身于炉中。让三百个少男少女鼓风装炭,那金铁才熔化了,于是铸成了宝剑。阳剑叫“干将”,阴剑叫“莫耶”。阳剑刻上了龟背的纹理,阴剑刻上了无规则的纹理。
干将藏起了阳剑,拿出阴剑献给了阖闾。阖闾非常看重它。阖闾已经得到了宝剑,正巧碰上鲁国派季孙意如访问吴国,阖闾让掌管宝剑的大夫把莫耶剑献给他。季孙意如拔出剑来观察,剑的刃口中有一个黄米般大小的缺口。季孙意如叹息说:“这把剑真美啊!即使是中原各国师傅造出的剑,又怎能超过它呢?这把剑铸成了,吴国会成为霸主;有缺口,那就要灭亡了。我虽然爱它,怎么可以接受呢?”没有接受宝剑就走了。
【释义·点评】
麻绖葌服:麻绖,服丧期间系在头部或腰部的葛麻布带;葌,茅草。
锷:刀剑的刃。
干将、莫邪是古代传说中善铸宝剑的一对夫妻,《吴越春秋》和《搜神记》等典籍中都记载了他们的故事。为了完成吴王交付的铸剑任务,在铸剑遇到困难的时刻,妻子莫邪想起先师用身体来完成铸剑的事,便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纵身跳入冶炼炉中,使这故事带有了强烈的悲壮色彩。在《搜神记》中二人为之铸剑的对象由吴王改成了楚王,侧重描写了他们的儿子赤,为了找楚王报仇甘愿自刎将头献给了“客”,“客”完成了赤的重托,最后也自刎而终的故事。其“孝”“义”精神令人荡气回肠。
需要指出的是,古代铸剑须人入炼之说,或许并非空穴来风。据台媒报道,台湾高雄县茄萣乡兴达港铸剑名师郭常喜使用人骨炼剑已有四十余载。他称骨中的磷、钙能去除钢中的杂质,使其更为精纯。因此他深信,人骨炼剑确有其事。
后来干将、莫邪便成为利剑的代称,“莫邪”亦作“莫耶”、“镆铘”。典故在诗词等文学作品中的运用举例——唐·韩翃《送刘侍御赴陕州》诗:“金羁映驌驦,后骑佩干将。”宋·叶适《赠赵季清县丞》诗:“五月凉如秋,照夜干将白。”明·王廷陈《矫志篇》诗:“干将不试,世比铅刀。”清·赵翼《酬啬生郡博见赠韵》:“堆盘火齐光眩眸,干将出匣万鬼愁。”《荀子·性恶》:“阖闾之干将、莫邪、钜阙、辟闾,此皆古之良剑也。”《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世谓伯夷贪兮,谓盗跖廉;莫邪为顿(钝)兮,铅刀为銛。”宋·何薳《春渚纪闻·丁晋公石子砚》:“中剖之为二砚,亟送其一,公得之喜甚。报书云:‘砚应有二,何为留一自奉,得无効雷丰城之留莫邪否?此非终合之物也。’”《韩诗外传》卷八:“且妾闻奚公之车,不能独走,莫耶虽利,不能独断,必有以动之。”唐·杨宇《赠舍弟》诗:“袖里镆铘光似水,丈夫不合等闲休。”碧野《江汉行·纪南故城》:“这是干将?这是镆铘?这宝剑使人想起古代英雄为国征战的忠勇。”
(杨新华 译评)